泰国发布支持电动车行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
泰国政府宣布,自2024年1月起,实施一系列支持电动车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1)企业购买全进口或国内组装的电动卡车、电动巴士可享受当年企业所得税的抵免优惠政策,全进口的抵税额为车款的1.5倍,国内组装的抵税额为车款的2倍,该政策执行到2025年12月31日。
(2)个人消费者在2024-2027年期间购买电动车将获得购车补贴。补贴类型分三组,A组:符合条件的电动汽车,每辆将获得2万至10万泰铢的补贴;B组:符合条件的电动皮卡车,每辆将获得5万至10万泰铢的补贴;C组:符合条件的电动摩托车,每辆将获得0.5万至1万泰铢的补贴。
(3)2024-2025年,售价不超过200万泰铢的进口电动车,关税减征40%。
(4)售价不超过700万泰铢的进口电动车,消费税从8%降至2%。享受该项优惠的外国电动车制造商,2026年要在泰国生产其出口至泰国至少2倍数量的电动车,2027年需在泰国生产3倍数量的电动车。
(内容来源:泰国《星暹日报》,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编译)
柬埔寨向纺织业下游行业提供税收激励措施
2024年2月9日,柬埔寨副总理兼财经部长签发部长令,符合柬埔寨合格投资项目(Qualified Investment Project,QIP)的服装徽标、手套、袜子、毛巾、枕套、被套、床单和桌布等纺织业生产商,在2025年12月31日前,每月可免缴1%的预缴利润税。多年来,柬埔寨政府一直向服装、制鞋和旅行用品等纺织业生产商提供税收激励措施。
(内容来源:柬埔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编译)
印度尼西亚出台纳税人识别号新规
2023年12月12日,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发布2023年第136号条例,对个人、企业和政府机构的纳税人识别号做出新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印度尼西亚居民个人应使用公民身份证号码作为纳税人识别号。企业、政府机构、非居民个人应使用新的16位纳税人识别号,原15位纳税人识别号最迟可使用至2024年6月30日。
(内容来源: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官网,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编译)
菲律宾颁布《纳税便利法案》
2024年1月5日,菲律宾颁布第11976号共和国法案,即《纳税便利法案》(又称“轻松缴税法”)。内容主要包括:
(1)将纳税人分为微型、小型、中型、大型四类。
(2)纳税人可通过任何授权代理银行或授权税务软件供应商以电子或纸质方式向税务部门提交申报表和缴纳税款。
(3)菲律宾国家税务局应制定数字化路线图,简化税收程序,特别是简化对小微企业纳税人的征管程序。
(4)所得税申报表的页数从4页减少到2页。
(5)税务部门应在180天内对误征税款进行退税。
(6)强制开具发票的单笔销售额门槛从100比索(约合12.92元人民币)提高到500比索(约合64.6元人民币)。
(内容来源:菲律宾国家税务局官网,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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